本網訊(記者:季紅梅 歐超) 昨天下午,我市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在寧波飯店舉行。據我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張松才講:目前,我市已經基本形成了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人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均有所提高。據了解,我市社會保障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制定實施社保新政策
《寧波市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通過降低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同時相應降低參保人員的享受待遇,從而減輕企業和參保人數的繳費負擔。對解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門檻高、繳費基數高于職工的實際工資收入、一些職工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游離于社保制度之外,外來務工人員的參保積極性不高等情況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2006年1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實施《寧波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暫行辦法》,吸引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熱烈歡迎,城鎮中沒有參加企業養老保障的老年居民只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進入新的社會保障網,解決了老年人主要依靠自身積蓄和子女贍養以外的養老問題。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1.3萬名城鎮老年居民參加,其中已有1.2萬名領取了每月280元到380元不等的養老保障金。
我市還從制度上入手,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以及“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進行了總體統籌設計,相繼出臺了《寧波市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寧波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意見》、《寧波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草案)》等政策意見,同時還制定出臺了《寧波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從制度上解決了人民群眾的醫療和生育保障問題。
水平提高
一是支撐水平提高。去年全市公共財政用于社會保障支出達到40.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1.7%,占一般財政支出比重達到13.8%;其中市財政支出比重達到17.8%,為促進社會保障覆蓋面和保障水平的提升提供了財力支撐。
二是保障水平提高。目前全市企業職工每月人均養老金從2003年的861元增加到1139元,失業保險金從308元增加到525元;31.13萬人按月享受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待遇,其待遇從今年起分別提高400、350、300元不等,醫療、工傷和生育待遇也得到相應提高。城鎮月低保標準由初期的155元提高到目前的300元,農村標準也作了相應的調整。社會保障整體水平的提升,切實改善了保障對象的生活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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