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留學人員回國派遣、落戶 |
受理機構 |
寧波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 |
項目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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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高級人才部 陳騫 |
聯系方法 |
(0574)87115191 |
服務對象 |
已落實好單位需委托辦理的留學回國人員 |
辦事時間 |
周一——周五的工作時間 |
辦理時限 |
1、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派遣報到通知一般需要兩個星期; 2、公安局辦理落戶的具體時限由公安局決定 |
收費情況 |
1.收費標準: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規定及委托協議收費。 2.費用繳納:可直接到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市人才大廈七樓)辦理繳費手續; |
設立依據 |
根據相關文件 |
受理條件 |
已落實好單位需委托辦理的留學回國人員 |
材料明細 |
1、護照; 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5、《留學回國人員派遣落戶申請表》; 6、國內單位接收函; 7、現檔案所在機構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 8、戶口本(需落戶人員)。 |
辦理流程 |
一般派遣落戶程序: 1、到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網上申請(點擊“派遣落戶”) 2、寧波人事編制網(www.nbrs.gov.cn)上下載派遣表格(《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定居單位接收函》、《檔案保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派遣落戶申請表》、《留學回國人員派遣落戶委托書》4份表格) 3、填寫完表格后持材料原件到我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4、經確認郵寄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派遣報到通知(一般需要兩個星期) 6、派遣報到通知寄至我中心 7、領取通知,需落戶的攜帶落戶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前往市公安局辦理落戶手續 特殊派遣落戶程序(適用于受聘于事業單位,且為事業在編的留學人員): 1、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網上申請(點擊“派遣落戶”); 2、寧波人事編制網(www.nbrs.gov.cn)上下載《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定居單位接收函》、《檔案保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派遣落戶申請表》、《委托辦理留學回國人員(事業單位工作)派遣申請表》、《留學回國人員派遣落戶委托書》5份表格; 3、攜帶《委托辦理留學回國人員(事業單位工作)派遣申請表》后前往寧波市人事局人才開發處蓋章鑒定; 4、攜帶所有填寫好的表格并持相關材料原件到我中心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5、經確認郵寄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6、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派遣報到通知并郵寄至我中心; 8、領取通知,需落戶的攜帶落戶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前往市公安局辦理落戶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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