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有效預防和及時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最大限度地把勞動爭議勞動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寧海縣勞動仲裁機構積極打造基層調解,工作前置抓預防,關口前移抓調解,把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延伸到鎮鄉、街道、社區、行政村和企業,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預防和化解勞動糾紛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一是推進已建立工會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做到調解組織健全,人員到位。使一些矛盾及時得到化解,有效縮短爭議的處理時間,降低案件成本,促進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二是重視區域性、行業性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建設,已在全縣18個鎮鄉(街道)建立了獨立于企業的區域性、行業性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覆蓋本區域內所有企業;三是在2012年底前在全縣各行政村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小組,發揮村干部及一批有威望地方人士的主場調解優勢,使勞動爭議能夠就近、就快解決。
目前,寧海縣初步形成了以縣勞動爭議仲裁院為指導,以用人單位為主體,以鎮鄉、街道為平臺,以企業、行政村為補充的良性互動、高效運轉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網絡,全方位、多層次開展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多層次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預防與消解爭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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