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i拍”記者山高人為峰:9月14號上午9點多,甬興東路與宋詔橋路口轉盤處發生事故,雙方當事人相互指責是對方的錯,路口無監控,無又無目擊證人,說不清道不明,雙方互不認責,接警的協警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則給予雙方同責,各賠各的......如此的責任認定到也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