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金康)“這下好了,有了減免稅政策,今后我們發展生產的信心更足了,發展的潛力也更大了!鼻疤焐衔,寧海九龍白枇杷專業合作社社長單方根與別人談起合作社的未來時,顯得躊躇滿志。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出臺了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并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兩部門發出的通知,今后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將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同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另外,兩部門還明確,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將免征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毫無疑問,減免稅政策將讓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更好地發展,F在的關鍵是我們如何抓住這難得的機遇。”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會長徐傳滿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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