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金康)記者昨天從市農業部門獲悉,為加強對農業龍頭企業技術改造補助資金的管理,我市近日頒發《通知》,明確農業龍頭企業進行技改的扶持對象、條件以及補助比例,同時規定對新獲得中國名牌、中國農業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8萬元。
《通知》明確的扶持對象為:從事加工經營型、市場流通型、服務組織型、種子種苗型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經認定的苗子型農業龍頭企業)在寧波市區域范圍內實施的設備改造(包括蔬菜加工的腌漬設施);農業龍頭企業投資建設的環保項目(含土建)和檢測設備、節能、動植物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農業龍頭企業在其直接興辦基地的流轉土地上進行的鋼管大棚等設施投入;農業部認定的農產品加工示范基地內企業群共用的環保項目等。
獲得扶持的條件是農業龍頭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投資必須在150萬元以上,其中寧波市定16個欠發達鄉鎮和3個欠發達片區內的市級農業龍頭企業,設備投資在100萬元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在其直接興辦基地的流轉土地上進行的鋼管大棚等設施投入和環保項目、檢測設備、節能、動植物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設備投資必須在50萬元以上。
據介紹,對列入計劃的技術改造項目,市級財政按照技改投資審核數的6%比例予以補助,縣(市)區配套6%,其中,奉化、寧海、象山和寧波市定16個欠發達鄉鎮和3個欠發達片區內的農業龍頭企業,市財政按照技改投資審核數的9%比例予以補助,所在縣(市)配套3%;市本級農業龍頭企業由市財政按照技改投資審核數的12%全額補助。單個技改項目享受市級補助最高300萬元,項目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