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銀監會發布“限貸令”,寧波多數銀行縮減開發貸款
本報訊(記者 周靜)8月27日,央行和銀監會發布《關于金融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不得放貸給開發商買地。記者昨日從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獲悉,支行已經收到正式文件,將盡快向寧波各大金融機構下發。
記者昨日查閱相關文件發現,此次通知對嚴格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作了詳細說明:禁止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于繳交土地出讓價款的貸款;土地儲備貸款采取抵押方式的,應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證,貸款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對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的房地產項目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完成該宗土地開發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資不足四分之一的企業,應審慎發放貸款,并從嚴控制展期貸款或滾動授信;對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的建設用地閑置2年以上的房地產項目,禁止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或以此類項目建設用地作為抵押物的各類貸款(包括資產保全業務)。
同時,通知明確禁止向不符合規劃控制要求的項目提供貸款支持,禁止向違法用地項目提供貸款支持。對列入國家《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的項目,嚴禁發放貸款;已發放貸款的,應在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基礎上,逐步收回。對列入國家《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的項目,應審慎發放貸款。
記者昨日就此采訪了建行、農行等幾家銀行,發現在“限貸令”出爐之前,寧波銀行業已經意識到了風險,并以不同形式“限貸”。
“今年我們開發貸款的額度肯定比去年小,據我所知,寧波大多數銀行都是這樣!鞭r行市分行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今年以來,分行對開發貸款的“準入門檻”提高了。
建行市分行公司業務部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建行總行對開發貸款管得比較嚴,“今年我們實行名單制管理,各個城市建行事先要把發放開發貸款的目標開發商的名單報到總行,由總行審核,F在主要支持國家政策鼓勵的項目,對商業用房的開發貸款發放很少,上半年我們新增的開發貸款中,商業用房的只占19%!
銀億房產有關人士認為,通知對于運作穩健、資金良性運轉的開發商不會有大的影響。如果一個開發商連拿地也要負債,其自身的實力過于脆弱,在遭遇調整行情的時候很容易出現問題。從長遠看,這個通知以及此前出臺的多個宏觀調控措施,都會提高房地產行業的準入門檻。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對房地產商來說是個利空消息,但是該行業今年以來一直處于調整階段,信貸一直很緊,因此短期內不會對房地產企業、房價造成特別大的影響。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風險 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