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網”。近年來,我市把加快社會保險制度建設作為改善民生、邁進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內容,作為推進科學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個具體實踐來抓,完善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投入,創新體制機制,著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基本實現了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為重點,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概括地說,我市構建社會保險制度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覆蓋城鄉,兼管內外
近年來,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大膽探索,開拓創新,科學構建各類社會保險制度,社會保險制度的建設重心從城市向城鄉統籌轉變,制度設計從單項應急向系統長效轉變,保障對象范圍從城鎮居民向城鄉居民以及外來務工人員轉變,保障形式從單一向多元的轉變。先后出臺實施了適應不同群體特點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以及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制度創新為先導,以全民參保為目標,城鄉統籌、兼顧內外的社會保障體系。
二、創新機制,力克難點
在全力推進基本社會保險的同時,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和解決民生問題的需求,我市針對被征地人員、城鄉無保居民、參加社保超齡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等困難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立足于務實與創新,突破社會保險現有體制、機制框架,切實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2002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實施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政策,以后連續兩年被列為政府實事工程并積極加以推進,做到歷史征地人員“應保盡保”、新征地人員“即增即保”,切實解決土地被征用人員的養老保障問題。
去年我市出臺并實施了《寧波市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和《寧波市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寧波市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適用的參保對象:一類是各類企業中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且在2006年4月30日之前在市區統籌范圍內沒有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另一類是城鎮個體工商戶雇主及其雇工和城鎮自由職業者。《寧波市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適用的參保對象為各類用人單位中的參加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本市人員以及城鎮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等人員。本市城鎮戶籍的大齡人員通過“先補后延”,可以達到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條件,由此有效地解決了目前游離于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以外的城鎮勞動年齡段以內中的大齡人群的養老保障問題。
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全國領先)出臺并實施了《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暫行辦法》,參保對象為無養老保障的城鎮老年居民,較好地解決了城鎮勞動年齡段以外的老年居民的養老保障問題。
為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各類居民、在校學生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去年,我市出臺了《關于推進寧波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部分縣(市)試點的基礎上,今年10月,又出臺了《寧波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下個月開始分批辦理參保手續,其中在校學生將定于明年上半年統一辦理參保手續。從明年1月1日開始,今年已參保的人員可以享受相關的待遇。
今年以來,為有效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這一民生問題,在深入調研,多層次征求意見,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根據國務院《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和全市外來務工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突出重點、分類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體現“廣覆蓋、低標準、可持續,能銜接”理念,綜合兼顧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點、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保障需求、企業的現狀和財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探索出臺了為外來務工人員量身定做的《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暫行辦法》。這一辦法范圍適用于在我市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參保內容涵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企業繳費負擔大幅度降低,外來務工人員個人不用繳費。這一辦法的出臺,不僅調動了企業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兩個參保積極性,更重要地是從實際出發解決了外來務工人員最關心、最需要的社會保險問題,為勞動關系的穩定、和諧和發展創造了條件。
日前,我市制訂出臺了《關于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對各縣(市)、區如何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從參保對象、待遇與繳費設定原則、政府補貼水平、與老農保等的銜接轉換原則、基金管理、實施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原則要求。各地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制訂具體辦法。參保對象為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具有本市農業戶口且年滿18周歲人員,重點參保對象為男50周歲、女40周歲以上的中老年農民。資金主要由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兩部分組成,有條件的村集體等經濟組織可為農民參保提供適當補助。該《意見》明確,新農保制度的實施,以縣(市)、區為單位實行單獨統籌待遇水平按不低于統籌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平均補差水平設置,各地在確定待遇水平時要兼顧與相關群體的養老保障待遇的平衡關系,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農村生活水平及政府承受能力確定。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可以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基金支付能力及銀行利率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據了解,余姚市、慈溪市、鎮海區等地區計劃在年內率先組織實施。
三、分層分類,互相銜接
針對各種社會保險(障)制度之間互通銜接難的問題,近年來我市加大工作力度,著力探索推進,促進了統籌協調水平提高和一體化進程。為與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相銜接,《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明確了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銜接轉移原則:一是新老可銜接,二是高低可銜接,三是內外可轉移。又如《關于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規定,新農保實施后,停止辦理老農保新增人員參保業務,老農保人員選擇參加新農保的,原有的老農保賬戶或待遇可進行折算。下階段,還將繼續努力,進一步完善各類社保制度的銜接轉換辦法,促使各種社會保險(障)制度之間互為貫通。
四、加大投入,應保盡保
近年來我市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積極發揮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構筑起牢固的民生保障鏈,促進社會保障覆蓋面的擴大。社會保障支出由2002年的15.7億元增加到2006年的40.2億元,累計支出136億元,年均增長24.4%,占地方經常性財政支出比重從13.1%提高到15.9%。一是社保擴面全面推進。按照“抓兩頭、促中間、推進廣覆蓋”的思路,以政策創新、工作創新為動力,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為重點,加快社保擴面進程。到今年9月底,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91.34萬人,其中參加低標準養老保險達到18.89萬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抗風險能力達到41.3個月,期末全市人均養老金水平為每月1187元。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達到146.07萬人,其中參加住院醫療保險達到21.67萬人。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達93.73萬人。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數達161.38萬人。參加生育保險的人數達68.96萬人。有132個鄉鎮(街道)、1926個村實施了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制度,被征地村覆蓋率達到了91%,共有51.33萬人參保(另外17.51萬人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重點對象參保率為79.78%,32.18萬人享受了養老保障待遇。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面逐步擴大。在財政投入上,市財政按照每人每年15—18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建立了資金投入的動態增長機制,2006年起每年按總量遞增10%用以增加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投入。到去年底,全市累計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8.75億元,其中各級財政投入資金5.65億元。今年全市年人均籌資水平提高到130元左右,居全省首位。這幾年來全市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合率穩步提升,參合人數達到370萬人,參合率為96.5%;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能力逐步增強,今年上半年全市合作醫療住院人數達到7萬多人次,住院補償費用1.5億元,住院有效費用補償水平達到35%,居全省首位。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制度有序推進,實行了參合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報銷10—30%門診有效費用的政策,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有140萬人次得到門診報銷,補償金額1625萬元,大大增強了農民參合積極性。在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下步我市將通過政府推動,政策引導,努力擴大各類群體的參保面,力爭做到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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