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將有進一步的保障。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今年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力爭到年底全市有5%的行政村(約150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到明年年底達到10%,2010年底達到30%以上。同時,從今年起,對基本生活難以自理的部分經濟困難農村居家老年人,逐步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免費提供生活照料為主的服務。
據介紹,目前我市農村老年人有58.7萬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70%。隨著農村家庭年輕成員持續向城鎮轉移,農村“空巢”老人與日俱增,現已占到農村老年人口比重的77%,許多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農村“空巢”老人特別是獨居老人的基本生活困難,生活質量下降。鑒于此,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我市借鑒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成功經驗,在鎮海、北侖兩地試行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效果非常明顯。
農村居家養老服務,是指在農村建立一批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向有服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定點、定時或上門服務,主要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保健、文化娛樂等服務。服務人員主要由專職人員和志愿者隊伍組成,其中專職服務人員主要由鄉鎮敬老院的工作人員和社會上招聘的農村婦女組成,并經過一定的業務技能培訓;志愿者服務隊伍主要由農村黨員、熱心人士、老人鄰居組成,并以低齡健康老年人為主體。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農村,對經濟困難確實需要政府保障的居家老年人,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提供免費的福利性服務,對其他有服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則主要通過社會力量提供公益性的或低償服務。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且行動不便的高齡、空巢、獨居和病殘老年人,主要通過服務人員走進老年人家庭開展服務;對大部分身體尚好、能自主行動的農村居家老年人,可以到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接受服務。
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資金來源,主要由各地的財政資金和民政部門安排使用的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市民政局每年安排部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給予各地適當補助。財政資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為特殊困難居家老人購買服務、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養老服務機構運作經費補助及必要的服務管理費用支出,并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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