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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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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新聞發言人在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寧波網3月31日訊(記者王巍)記者從今日下午召開的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出臺《寧波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規則》,并將于4月1日起全面開展公司股權出質登記業務。此《規則》的出臺將盤活寧波全市非上市公司股權,為寧波廣大企業提供新的底成本融資渠道,也為金融機構提供了新的業務增長點。
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林堅說,《寧波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規則》出臺時間不僅在浙江全省領先,而且相對先前已經出臺類似規定的其他4個城市(上海、武漢、重慶、蘇州)涵蓋范圍更廣。在這4個城市股權出質規定中,能設立和申請股權質押的公司范圍都僅限于有限責任公司,而寧波出臺的這一《規則》在次基礎上擴大到了發起設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林堅副局長介紹,《寧波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規則》的出臺對提升寧波市企業綜合競爭力和完善資本市場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該《規則》的出臺有利于盤活寧波經濟存量,促進資本市場繁榮。擁有企業股權的企業有了有效對接資本市場的途徑,為企業靜態資本變為現金流提供了契機,為企業與銀行建立了橋梁,為寧波經濟存量轉化為現實經濟能量建立了通道。該《規則》的出臺有利于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實現企業與金融機構雙贏。此《規則》允許公司股東將股權用作擔保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也有了放貸保障。據市工商局統計,寧波全市現有6萬多家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注冊資本達2000多億元。該《規則》的出臺有利于引導更多的企業改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我市許多發展意識強且融資困難的企業將主動向出質條件靠攏,進行企業改制,從而不斷提高企業的治理水平,提升全市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據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林堅介紹,《寧波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規則》的出臺既具有法律依據,又具有市場需求。去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四)可以轉讓的基金分額、股權”;同時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基金分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這就為市工商局出臺此《規則》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據。另外,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經濟結構持續調整、資本市場不斷健全的經濟社會轉型期,同時也面臨著經濟增長由過快轉向過熱,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的通貨膨脹的嚴峻形勢,為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全國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的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今年要實現穩健的財政政策和從緊的貨幣政策,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這一政策導向表明,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遭遇的融資形勢將更加困難。《寧波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規則》的出臺為將為寧波廣大企業提供新的底成本融資渠道。
“下一步,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嚴格按照《寧波市公司股權出質登記規則》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股權出質登記的行政確認工作。”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林堅說。
編輯: 賴小惠糾錯:1719646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