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提振企業發展信心,營造更加寬松和諧的創業環境,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加快發展和科學發展,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若干意見》(甬政發〔2008〕104號)精神,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寧波市工商局于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支持創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并將于2009年5月1日起實施。
“企業興則城市興”。寧波企業量大面廣的特點,決定了企業發展與城市發展榮辱與共、唇齒相依。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當前我市企業同其他地方的企業一樣,正面臨著了諸多困難和嚴峻挑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各部門正緊緊圍繞保穩促調的戰略部署,千方百計與企業共渡時艱,保企業、保增長,促發展、促和諧。
因此,在此背景下,市工商局出臺《若干意見》無疑具有特殊意義,既是市工商局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號召,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把服務企業作為保增促調重中之重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成果。
《若干意見》共十七條,分為三大部分,一是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構建寬松和諧的創業環境;二是降低創業就業成本,緩解經營場所瓶頸制約;三是疏通改制、轉制、重組渠道,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第一部分主要從降低準入門檻,鼓勵自主創業,催生更多的市場主體和穩定現有的市場主體出發,針對普通高校畢業生和本市下崗職工首次創業,允許其“零首付”注冊公司,允許確有合理原因無法按期出資的企業延長出資期限,減免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部分重在緩解當前我市普遍存在的經營場所瓶頸制約,在特定條件下允許住宅商用,允許畢業兩年之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自有或家庭所有的住宅內從事“遠程經營”,允許企業集中辦公、集中注冊,允許無法提供合法證件的房屋在取得當地政府證明的條件下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
第三部分是針對具有改制、轉制、重組等轉型升級需要的企業所規定的幫扶措施。允許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新登記為有限公司時繼續保留原有字號和行業用語,允許大型國資項目使用無字號的企業名稱,放寬企業組建集團的條件,允許農民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
此《若干意見》具有合法性、導向性、靈活性和創新性的四大特點。從合法性上看,遵守了法律精神,體現了政策本義。《若干意見》以《公司法》的法律準繩,以《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貫徹落實國務院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十項措施進一步突出實踐特色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江省工商局關于促進全省民營企業平穩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依據,想方設法為企業渡難關、謀發展創造運作空間。從導向性上看,體現了民生為本、企業為基的理念。《若干意見》許多條文,都以“法無禁止即可為”為原則,盡可能地為企業新生創造有利條件、為企業發展松綁減壓,為社會就業贏得空間。如創業者既可以自主選擇經營用房注冊企業,也可以選擇符合條件的住宅房和拆遷規劃區內的房屋注冊企業;既可以選擇單獨辦公,也可以選擇與其他企業集中辦公。從靈活性上看,體現了發展與民生的平衡。如《若干意見》既適當放寬了住宅房商用的限制,同時又充分考慮居民安居的基本需求,對住宅房商用限制了一定的條件。同時,《若干意見》對各項具體措施都限定了一定的條件,在工商部門的信用監管下才能享受相應的優惠措施。從創新性上看,主要體現在三個“首次”上。即首次明文規定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切實解決普通高校畢業生、本市下崗職工首次創業資金短缺的難題;首次明文規定允許住宅房、拆遷規劃區內的經營用房注冊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充分緩解經營場所瓶頸制約;首次明文規定允許商務樓宇內的服務性企業、業務關聯性企業等集中辦公,大幅降低創業成本。
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尚未有效遏制、經濟發展下行尚未見底、企業面臨困難可能加劇的形勢下,市工商局應時順勢地出臺《若干意見》,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是有利于提振企業和經營者的發展信心。市場經濟從某種程度上講是信心經濟。困難當前,提振信心尤為重要。《若干意見》不僅是全市工商部門以實際舉措服務經濟發展,更是表明工商部門與企業共渡時艱的堅強決心,從而使企業和經營者切身感受政府的幫扶力量,樹立信心、提振信心、堅定信心,共同走出發展困局。
二是有利于催生更多的市場主體。《若干意見》從注冊資本、經營場所、收費等方面對創業者提供了大量的優惠條件,大大降低了創業者的準入門檻和創業成本,必將催生更多的市場主體。
三是有利于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引導企業做大做強做特。以往發展歷程表明,越是企業經營困難的時候,往往越是深化企業改革、調整企業組織結構的最佳時機。《若干意見》通過進一步疏通企業改制、轉制和重組渠道,放寬企業名稱使用的限制,大幅降低企業組建集團的條件,積極支持企業綜合運用兼并、收購、股權出資、合并和分立等方式開展改制、重組,必將有力地提高我市企業治理水平,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下一步,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嚴格按照《若干意見》的要求,認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切實把《若干意見》落到實處,讓各類市場主體和創業主體充分享受扶持政策,努力營造更加寬松和諧的創業環境,為推動我市經濟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構建做出更大的貢獻。
編輯: 陳佳糾錯:1719646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