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級應急響應
(一)健康防護措施。
在主要媒體發布健康防護警示:
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及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晨練等戶外運動。
②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
③暫停組織老年人活動。
④公眾應避免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參與戶外活動和室外作業的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⑤建議醫院、學校、家庭不開窗。
⑥暫停舉辦露天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
⑦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可實行彈性工作制。
(二)大氣質量改善措施
在氣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市氣象局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凈化大氣環境。
(三)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鼓勵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②提倡節能降耗,各機關部門帶頭,夏季空調溫度在26℃的基礎上調高1℃至2℃,冬季空調溫度在20℃的基礎上調低2℃至4℃。
③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④停止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⑤公共交通運營部門進一步加大公交運力保障。
⑥對未劃定黃標車、貨車限行區域的片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該片區人口較密集區域實行臨時黃標車、貨車限行。
(四)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對空氣嚴重污染區域采取嚴格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市區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電力、水利等建設工地,其新建、改建、擴建及拆除等室外施工作業活動一律立即停止施工(特殊工藝要求、應急搶險工程或不產生揚塵的除外)。
②拉運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一律立即禁行(生活垃圾清運車輛除外)。
③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停駛公務用車50%(特種車輛除外)。
④實行機動車限行(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車、特種車輛除外)。
⑤視天氣情況,對道路、煤堆場、砂石堆場、碼頭堆場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灑水頻次的基礎上,每天增加灑水作業2次以上。
⑥嚴格執行黃標車限行措施,對上路行駛的冒黑煙、無環保標志、黃標車和散裝物料、土方運輸等車輛強化執法檢查。
⑦加大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⑧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樹葉、垃圾等廢棄物的查處力度,禁止露天燒烤。
編輯: 李霞君糾錯:1719646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