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浙江慈溪經濟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復函》,國務院正式批準同意將位于寧波杭州灣新區內的浙江慈溪經濟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名為慈溪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現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政策。
2001年,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慈溪經濟開發區從原先慈溪的中心城區調整到杭州灣新區。2005年6月,國務院批準在慈溪經濟開發區內設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區;2009年11月,寧波市委市政府根據省委省政府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上浙江”,加快實施“大平臺大產業大項目大企業”戰略決策部署,作出了《關于加快開發建設寧波杭州灣新區的決定》;2010年02月,在整合原慈溪出口加工區管委會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基礎上,寧波杭州灣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正式掛牌成立,開啟了新區發展新的歷史進程。
目前,杭州灣新區正以“大干苦干實干快干”的精神,按三年翻番的發展速度全面推進開發建設。
據新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式獲批,將對新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提高區域發展質量和水平以及增強體制機制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為更好地推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慈溪經濟技術開發區擬更名為寧波杭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目前正報省政府審批。□記者徐文燕通訊員鄭添明
編輯: 李霞君糾錯:1719646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