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水平
監測評價指標解釋
一、農業物質裝備水平
(一)高標準農田面積比重
指高標準農田面積與耕地面積的比值,是反映農業基礎設施支撐能力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高標準農田面積比重=高標準農田面積/耕地面積×100%。
高標準農田面積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NY/T2148-2012)》,由各示范區制定規范的統計制度進行數據采集。統計制度建立之前,用統計年鑒中的旱澇保收面積代替。
純牧業縣用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面積比重指標替代。計算公式: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面積比重=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面積/可利用草原面積×100%。該指標采用上級畜牧部門的行業統計數據。
(二)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
指各種農作物機耕、機播(栽、插)、機收的綜合作業水平,是反映農業裝備水平的重要指標。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按農作物機耕、機播(栽、插)、機收水平分別占40%、30%、30%的權重加權求和計算。計算公式: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機耕水平×40%+機播(栽、插)水平×30%+機收水平×30%。其中,機耕水平指機耕面積占各種農作物播種面積中應耕作面積的百分比,農作物播種面積中應耕作面積等于農作物播種面積減去免耕播種面積;機播(栽、插)水平指機播(栽、插)面積占各種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百分比;機收水平指機收面積占各種農作物收獲總面積的百分比。該指標采用上級農機部門的行業統計數據。
二、農業科技推廣水平
(三)大專學歷以上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占比
指大專及以上學歷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數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總數的比重,是反映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大專學歷以上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占比=大專及以上學歷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數/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總數×100%。
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數指示范區內鄉鎮(含)以上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農村經營管理服務、農業信息服務等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數(以在職人員數為準)。相關數據從示范區農業部門人事檔案統計資料中采集。
(四)持專業證書的農業勞動力占比
指持專業證書農業勞動力數量與農業勞動力數量的比值,是反映農業勞動力素質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持專業證書的農業勞動力占比=持專業證書農業勞動力數量/第一產業就業人員數×100%。
持專業證書人員是指農業從業人員(包括各類農業企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及一般農民)中持有涉農專業中等及以上學校教育及職業教育畢業證書、農業行業職業資格證書、農民技術職稱證書、農民技術資格證書(綠色證書)的人員。該數據由示范區制定規范的統計制度進行采集,持有一項以上上述證書的農業從業人員,不重復計算。
(五)農戶計算機擁有率
指百戶農戶擁有的家用計算機數量,是反映農戶信息化基礎水平的國際通用性指標。該指標直接從統計年鑒中獲取,若統計年鑒中無該數據,采用相關部門的行業統計數據。
(六)具備農業綜合信息服務能力的鄉鎮比重
指具備固定工作場所(可設在農技站、農經站等基層農業服務站,農村黨員干部遠程教育站,運營商代建服務站等)、基本工作設備和相對固定工作人員,具有農業綜合信息服務能力并日常開展農業信息服務工作的鄉鎮,占鄉鎮總數的比例,是反映基層農業信息服務能力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具備農業綜合信息服務能力的鄉鎮比重=具備農業綜合信息服務能力的鄉鎮數量/鄉鎮總數×100%。鄉鎮總數從統計年鑒中采集,具備農業綜合信息服務能力的鄉鎮數采用相關部門的行業統計數據。
(七)“12316”等農業信息服務熱線覆蓋率
指示范區有無“12316”或其他形式的農業信息服務熱線覆蓋,是反映政府農業信息化服務能力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沒有“12316”或其他形式的農業信息服務熱線的賦值為0,有“12316”或其他形式的農業信息服務熱線的賦值為100%。
三、農業經營管理水平
(八)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比重
指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面積與耕地總面積的比值,是反映農業生產經營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程度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比重=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面積/耕地面積×100%。
適度規模經營面積是指單個經營面積達到50畝(含)以上的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經營的耕地面積之和。該數據從上級經管部門土地規模經營統計資料中采集。
純牧業縣將該指標權重加入畜禽規模化養殖指標計算。
(九)畜禽規模化養殖比重
指生豬、肉牛、奶牛、羊、肉雞、蛋雞規模化養殖量與其相應養殖總量比值的加權合計,是反映現代畜牧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畜禽規模化養殖比重= ,其中,A為生豬、肉牛、奶牛、羊、肉雞、蛋雞規模化養殖場年出(存)欄量分別占其養殖總量的比重,X為生豬、肉牛、奶牛、羊、肉禽、禽蛋產值分別占豬、牛、奶產品、羊、肉禽、禽蛋產值之和的比重,i為畜產品代碼。
生豬、羊規模化養殖量是指年出欄500頭以上的生豬、100只以上的羊規模化養殖場(戶)年出欄生豬或羊的數量。肉牛、奶牛規模化養殖量是指年出欄50頭以上的肉牛、年存欄100頭以上的奶牛規模化養殖場年出欄肉牛、存欄奶牛的數量。肉雞、蛋雞規模化養殖量是指年出欄10000只以上的肉雞、年存欄2000只以上的蛋雞規模化養殖場年出欄肉雞、存欄蛋雞的數量。相關數據從上級畜牧部門的行業統計資料中采集。
若示范區無畜禽養殖,將該指標權重加入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指標計算。
(十)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比重
指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面積與水產養殖總面積的比值,是反映現代漁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比重=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示范場(區)養殖面積/水產養殖總面積×100%。
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示范場(區)養殖面積是指省級(含)以上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示范場(區)的養殖面積之和。相關數據從上級漁業部門的行業統計資料中采集。
若示范區無漁業生產,將該指標權重加入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指標計算。
(十一)“三品”認證農產品產量比重
指該地區獲得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產量占當地食用農產品總產量的比重,是反映農產品優質、生態、安全水平和標準化生產水平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三品”認證農產品產量比重=“三品”認證農產品產量/食用農產品總產量×100%。其中,“三品”認證農產品產量=無公害農產品產量+綠色食品產量+有機食品產量,無公害農產品產量數據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www.aqsc.gov.cn)的“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專欄內發布,綠色食品產量和有機食品產量數據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農業部門戶網綠色食品子站(www.greenfood.moa.gov.cn)的“統計年報”欄目內和中國綠色食品網(www.greenfood.org.cn)的“統計資料”欄目內發布,示范區可從中采集。食用農產品總產量數據從當地統計年鑒或上級農業(畜牧、水產)部門的行業統計資料中采集。
食用農產品總產量為糧食、油料、甘蔗、甜菜、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水果、茶葉等7類農作物產品產量,肉類、禽蛋、蜂蜜等3類畜產品產量以及水產品總產量之和。
(十二)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總產值比值
指農產品加工業總產值與農業總產值的比值,是反映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國際通用指標。計算公式: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總產值比值=農產品加工業總產值/農業總產值。
農產品加工業的統計范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農副食品加工”等11個大類行業,具體包括: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扣除“鹽加工”小類;飲料制造業,扣除“碳酸飲料制造”和“瓶(罐)裝飲用水制造”2個小類;煙草制造業;紡織業,扣除“棉、化纖印染精加工”、“毛染整精加工”和“絲印染精加工”3個小類;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家具制造業,扣除“金屬家具制造業”、“塑料家具制造業”和“其他家具制造業”3個中類;造紙及紙制品業;中藥飲片加工與中成藥制造,由“醫藥制造業”中的兩個小類合并成;橡膠制品業,扣除“輪胎翻新加工”和“再生橡膠制造”2個小類。該數據從上級統計部門的工業統計資料中采集。
(十三)農戶參加農民合作社比重
指參加農民合作社的農戶數量與農戶總數的比值,是反映農業組織化程度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農戶參加農民合作社比重=參加農民合作社農戶數量/農戶總數×100%。該指標數據從上級經管部門的農民合作社統計資料中采集。
墾區和兵團以農業生產統一服務率進行填報。計算公式為:農業生產統一服務率=(統一供種率+統一機械作業率+統一技術措施率+統一銷售產品率)/4。該指標由部農墾局制定規范的“四統一”統計標準,由有關示范區根據標準進行數據采集。
(十四)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值占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重
指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與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值,是反映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值占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重=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值/農林牧漁業增加值×100%。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值=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農業增加值-林業增加值-漁業增加值-牧業增加值。相關數據從統計年鑒中采集。
四、農業支持水平
(十五)農林水事務支出占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重
指農林水事務支出與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值,主要反映財政對示范區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計算公式:農林水事務支出占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重=農林水事務支出/農林牧漁業增加值×100%。相關數據從統計年鑒中采集。
(十六)農業保險深度
指農業保費收入與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值,是反映示范區農業風險防范能力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農業保險深度=農業保費收入/農林牧漁業增加值×100%。
農業保費收入是保險公司為履行農業保險合同規定的義務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對價收入。該數據從涉及農業保險業務保險機構的統計資料中采集。
(十七)單位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信貸資金投入
指農林牧漁業貸款余額與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比值,是反映現代金融對農業發展支持程度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單位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信貸資金投入=農林牧漁業貸款余額/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貸款數據從該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統計資料中采集。
五、農業產出水平
(十八)糧食總產年均增幅
指該地區當年糧食總產與2006-2010五年糧食總產平均值的比較增幅,是反映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當年糧食總產年均增幅=[ ]×100%,t=測算年度-2008。糧食產量數據從統計年鑒中采集。
無糧食生產或糧食播種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比重低于5%的示范區,用第一主導產業(按棉、油、糖、果、茶、菜[1]、肉、蛋、奶、水產品、橡膠等行業中產值最大的產業)農產品產量年均增幅指標替代。計算公式及采集方式同上。
(十九)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
指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中合格農產品所占比重,是反映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合格農產品樣本數/抽檢農產品樣本總數×100%。該指標數據從省級農業主管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查結果中采集。
(二十)農民人均純收入
指按人口平均的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即農村住戶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所發生的費用后的收入總和),是衡量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核心指標。該指標數據從統計年鑒中采集。
六、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
(二十一)耕地保有率
指本年末耕地總面積與上年末耕地總面積的比值,反映了耕地面積的變動幅度。計算公式:耕地保有率=本年末耕地總面積/上年末耕地總面積×100%。耕地面積數據從統計年鑒中采集。
(二十二)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
指灌入田間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與灌溉系統取用的總水量的比值,是反映農田灌溉用水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灌入田間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灌溉系統取用的總水量。該指標數據從上級水利部門的統計資料中采集。
(二十三)單位能耗創造的農林牧漁業增加值
指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與能源消耗總量的比值,是反映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節能降耗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單位能耗創造的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能源消耗總量。
能源消耗總量是指農業生產全過程的能量消耗量。計算公式為:能源消耗總量=機電排灌能源消耗系數×機電排灌面積+農用柴油能源消耗系數×農用柴油量+化肥能源消耗系數×化肥施用量(折純量),機電排灌、農用柴油、化肥能源消耗系數(用氮肥能源消耗系數代替)分別為0.3869t/ha、1.4571t/t、4.7t/t。相關數據從統計年鑒中采集。
(二十四)勞均農林牧漁業增加值
指平均每個農業勞動力創造的農林牧漁業增加值,是反映農業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勞均農林牧漁業增加值=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第一產業就業人員數。相關數據從統計年鑒中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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