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發揮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全國文明單位示范引領效應,加快文明和諧口岸建設
22.建立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全國文明單位創建長效機制。以國際航運服務中心評為全國文明單位為契機,建立航運中心全國文明單位創建常態化工作機制。(牽頭單位:市口岸打私辦;配合單位:進駐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各單位)
23.深入推進文明和諧口岸建設。開展“文明單位、文明窗口、文明標兵”爭創活動;鼓勵、引導、培育寧波口岸單位爭創全國、省、市文明單位,形成具有寧波口岸特色的文明和諧口岸和誠信口岸文化。(牽頭單位:市口岸打私辦;配合單位:各查驗部門、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
24.加強監管執法部門的隊伍建設。加強和完善對口岸監管單位考核激勵,協同口岸相關執法部門加強隊伍建設,依法行政,打造高效、文明、廉潔、和諧的口岸環境服務企業和群眾。(牽頭單位:市口岸打私辦;配合單位:各查驗部門)
(十)加強口岸研究和宣傳工作,提升口岸發展能級
25.編制口岸相關“十三五”發展規劃。開展“十三五”寧波海港、空港、陸港口岸發展規劃、寧波電子口岸信息平臺發展規劃、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牽頭單位:市口岸打私辦;配合單位:市商務委、各查驗部門、
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相關高校和研究機構)
26.開展口岸工作研究。加強新形勢下口岸基礎理論和口岸重大發展思路研究,以立足寧波口岸實際,加快打造國際強港、提高寧波口岸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形成一批有影響力、操作性強的調研成果,指導推動寧波口岸健康、持續發展。(牽頭單位:市口岸打私辦;配合單位:各查驗部門、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相關高校和研究機構)
27.加強口岸宣傳工作。進一步提升和完善口岸各相關部門門戶網站建設,充分發揮《寧波口岸》信息平臺作用,通過省、市各大媒體,及時全面地開展以大通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航運交易等內容為重點的宣傳報道,不斷增強寧波口岸的內部凝聚力和對外影響力。(牽頭單位:市口岸打私辦,配合單位:口岸各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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