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人:商務部商業改革司、條法司負責人
懷揣創業夢想的人們不能不關注一件事:從今年2月1日起,新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 200多萬從業者呼喚———
健全的政策法規作保障
根據商務部統計,至去年初我國已有1900個特許經營體系、近8.2萬個特許加盟店,從業者約200萬人,覆蓋50多個行業及業態,這當中包括居民熟悉的超市、便利店、家電專業店、服裝專賣店、藥店、書店、洗衣店、彩擴店等。可以說,盡管特許經營近幾年才在我國真正發展起來,但已走入尋常百姓家,在規模上每年是以50%—60%的速度增長。
可是,由于我國引入特許經營畢竟時間短,立法和市場監管相對滯后,出現了一些問題,特別是部分地區存在借特許經營搞商業欺詐現象,最突出的是不法分子收取加盟費后卷款而逃,這些給廣大中小投資者造成利益損失,對社會穩定也帶來不利影響。
較之傳統營銷方式,由于特許經營的特許人不是通過資本、設備等有形、易于保護的資產擴展業務,而是通過商標、商號、經營技術等經營資源的許可擴展業務,因此其健康發展更需健全的政策法律作保障。
細化信息披露、法律責任等———
讓特許人和被特許人都放心
讓特許人和廣大被特許人都感到頭疼的是,1997年原內貿部發布的有關商業特許經營規定較“原則”,已不能適應我國特許經營快速發展的要求。比如,信息披露是特許經營活動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其是否真實、充分、準確,是防范投資風險、保護被特許人利益的有效手段,但現行規定對信息披露這一塊缺乏具體明確規定。此外,根據我國承諾,應在加入WTO后3年內對特許經營取消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限制。
即將施行的《辦法》對現行規定作了較大幅度修改。《辦法》對特許經營當事人、特許經營合同、信息披露、廣告宣傳、監督管理、外企從事特許經營、法律責任等作出詳細規定,出發點是為了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讓特許人和被特許人都放心。
開辟廣闊的市場空間———
內資外資企業一視同仁
據悉,《辦法》統一適用于在我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行為的任何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商業特許經營行為除在程序上有特別規定外,其設立條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信息披露、廣告宣傳等,均與內資企業保持一致。
目前,我國平均每個特許經營體系中有40多個加盟店,不到美國的1/10,而有意嘗試這一新型流通形式的人數有增無減。《辦法》的出臺,既可為特許經營開辟廣闊的市場空間,也是現階段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證。
鏈接
商業特許經營是特許當事人雙方通過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一種現代流通方式,在調整流通結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吸納民間資本、擴大勞動就業等方面可起到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