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你好.我是2004年7月畢業的一名本科畢業生,我2004年10月進入一家景觀設計公司工作,現在準備評助理工程師,要求工作滿一年,但因為公司一直到今年1月才與我簽定合同,現在無法證明我工作滿一年,請問該怎么辦才能證明我工作滿一年,是否可以補簽合同,在哪里進行簽定.
回復: -----------------
您好,工齡可以勞工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就業者參加工作的有關資料(須有人事主管部門公章)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