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是新中國規劃建設領域里的第一部國家法律,也是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行動準則。為紀念《城市規劃法》施行十六周年,寧波市規劃局通過《寧波日報》組織規劃專版的同時,還在寧波城市展覽館一樓公示廳公示了灣頭地區、鄞奉片區等近期開發建設地塊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旨在讓廣大市民更加關心、了解、支持和監督規劃,共同建設我們美好的家園。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城鄉規劃工作扎實推進城鄉區域統籌協調發展
———紀念《城市規劃法》實施十六周年
寧波市副市長何劍敏
自1990年4月1日《城市規劃法》施行以來,特別是“十五”期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規劃工作,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嚴格規劃監督管理,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城市環境明顯改善,城市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有力地推動和促進了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快速協調發展。“十五”期間,中心城建成區面積從134.7平方公里擴展到224平方公里,城市化率從45%提高到了56%,城市綜合競爭力躋身全國十強,先后被評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和首批全國文明城市。
“十五”時期是寧波城市發展的黃金期。市委、市政府在推進城市化、城鄉一體化和實施“四個突破”、“六大聯動”戰略進程中,始終堅持以規劃為先導,按照“擴大規模、完善功能、優化環境,提高品位”的總體思路,把寧波城市做大、做強、做優、做特。
———拉開城市框架,統籌城鄉發展為科學把握寧波城市總體發展方向和發展戰略,提升寧波在長三角乃至全國的地位與作用,市委、市政府組織編制寧波城市發展戰略規劃,并召開寧波城市發展戰略國際研討會,從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謀劃寧波發展未來。為適應杭州灣跨海大橋建設和行政區劃調整等諸多因素對寧波城市整體格局產生的重大影響,適時進行了《寧波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進一步優化寧波城市發展的總體格局。為拓展城市發展空間,緩解“三江口”老城區環境容量和交通壓力,在加快鎮海新城區、北侖新城區和鄞州新城區等重點區域開發建設的同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規劃建設東部新城的戰略構想,構筑“一城兩心”城市總體格局,打造展示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形象的標志性區域。按照城鄉區域統籌發展的要求,加快了市域城鎮體系和城鄉一體化規劃編制進程,開展了象山港區域保護與利用、余慈地區城鎮發展空間等規劃研究,以實施“百千工程”為抓手,開展了縣(市)域村莊布點規劃,引導副中心城市、城鎮和新農村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完善基礎設施,提升城市功能從構筑大都市目標出發,堅持交通基礎設施先行,組織開展了城市綜合交通、軌道交通線網以及港口集疏運網絡等規劃,加快對外交通建設,寧波綜合交通樞紐地位基本確立;適時進行城區路網結構調整,緩解交通壓力;圍繞完善城市功能,規劃建設了國際會展中心、寧波大劇院、天一廣場、老外灘、美術館等一批公建和文化休閑設施;適應產業結構調整,進行了寧波工業產業布局和商業網點布局等規劃的編制,整合產業發展空間,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
———優化城市環境,塑造城市特色著眼寧波“江、河、湖、港、橋”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獨特地理文化條件,在進行“三江六岸核心濱水區城市設計”、“三江文化長廊”等規劃的基礎上,對“三江六岸”環境、城市27條主要道路及街景進行了整治和綠化,改善人居環境;按照建設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華東地區重要國際會議中心和長三角著名休閑勝地的總體目標,精心規劃,并啟動了享有“西湖風韻”、“太湖氣魄”的東錢湖地區開發建設;遵循寧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確定的基本框架,相繼對月湖、寧波老外灘、慈城古縣城等歷史街區實施了保護與利用,具有寧波特色的港城、水城、商城、名城形象初步形成。
———嚴格依法行政,加強統一監管依據《城市規劃法》,建立了寧波城市規劃管理條例、規劃編制和審批規程、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違法建設處理辦法、批后管理規定等一系列規劃管理的法規制度;按照國務院加強城市規劃集中統一管理的要求,理順市區規劃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的統一監管;嚴格依法核發建設項目“一書兩證”,加大規劃執法力度,中心城區違法建設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推行“陽光規劃”,對重大規劃設計方案,建立了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和規劃聽證等制度,規劃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十一五”時期是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前不久閉幕的市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寧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確立了我市力爭到“十一五”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打下基礎的宏偉目標。今年又是“十一五”開局之年,我們迎來了《城市規劃法》頒布實施16周年。城鄉規劃是實現政府戰略目標,有效配置公共資源、保護資源環境、協調利益關系、維護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引導和調控城鄉發展與建設的重要公共政策,也是城鄉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
我們要深入貫徹執行《城市規劃法》,就要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城鄉規劃工作,實現“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我們要始終堅持規劃先導的城市發展理念,強化城鄉規劃在提升城市化和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龍頭作用;始終堅持城市長遠利益和近期利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有機結合的城市發展原則,實現城市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始終堅持城鄉統籌的城市發展格局,統籌城鄉空間和城鄉基礎設施布局,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始終堅持“集約高效”的城市發展模式,按照資源節約的原則優化城市的發展格局,實現經濟增長方式和土地利用模式的根本性轉變,促進城市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城市發展目標,創造宜居、宜業的城鄉人居環境;始終堅持彰顯特色的城市發展導向,充分發揮寧波獨特的地理和人文特色,走具有寧波特色的城市發展之路。
我們要深入貫徹執行《城市規劃法》,就要堅持依法運行的城市規劃編制、管理和法規體系,切實提高規劃的理念創新水平、戰略謀劃水平和管理實施水平。我們要進一步提高規劃的前瞻性,使規劃真正走在城市發展的前列,成為引領城市發展的旗幟;進一步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努力形成各層次各領域規劃相互協調、城鄉全覆蓋的綜合規劃體系;進一步提高規劃的法定性和權威性,創新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機制,強化規劃實施的空間管治,積極構建城鄉一體、制約有效的城鄉規劃監管體系;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規劃執法,形成比較完備的城鄉規劃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扎實推進城鄉規劃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進程,全面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城鄉規劃事關寧波現代化建設的大局,涉及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各個領域的方方面面。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城鄉規劃工作的領導,強化規劃權威和法定意識,嚴格執行城鄉規劃;社會各界和公民要積極支持和參與城鄉規劃,自覺服從城鄉規劃;各級政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科學規劃,努力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同時要嚴格按照“陽光規劃”的要求,把城鄉規劃工作置于社會和公眾的監督之下,秉公辦事,堅持原則,依法行政,使城鄉規劃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寧波實現更快更好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作出貢獻。
寧波城市總體規劃
●區位
寧波,位于中國海岸線中段,長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東北部沿海。市區地處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三江交匯的河網平原,西南有四明、太白山余脈。優越的區位條件,秀美的河川山林,宜人的氣候環境,構成了寧波城市發展的獨特地域環境。
城區始建于唐代,已有1181年歷史。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北侖深水良港的開發建設,城市空間由河口向濱海演進,形成了三江、鎮海、北侖三片臨江、濱海發展的空間格局。
●目標
寧波作為長江三角洲南翼經濟中心、我國東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其主要職能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深水樞紐港及大型遠洋集裝箱轉運中心,東南沿海重要的產業基地,長江三角洲南翼貿易與物流中心。
未來的中心城市將擁有先進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形成高效的城市管理體系,呈現優質的城市生態環境。2020年人均居住面積達20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積達15平方米,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小于15平方米,城市化水平達70%以上。通過20年左右的建設,使寧波成為具有國際港口城市功能和江南水鄉特色的生態型現代化城市。
●空間結構
未來寧波市域以中心城為中心,形成二區T軸為主體的面向杭州灣的開放式空間結構,二區即以四明山區至東錢湖、穿山半島為分界線,形成北部都市區、南部生態發展區,T軸即濱海線與沿海國道主干線。
寧波市區及余慈地區、奉化部分區域構成都市區,用地面積4千余平方公里。都市區以中心城為中心,沿濱海線形成帶形組團式結構。沿交通干道形成若干組團,各組團之間留有楔形生態綠帶。
中心城以三江為軸線,沿海為產業發展空間,沿三江為生活發展空間,三片之間以生態綠地隔離,以保持良好的城市生態環境,形成“兩心兩岸三片一體”組團式空間結構。
拓展城市空間
為適應寧波經濟社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新形勢,科學把握寧波城市發展的總體格局,市委、市政府在組織寧波發展戰略規劃的基礎上,進行了《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著眼區域整體協調發展,跳出“三江口”,從市域、都市區、中心城三個層次作了總體布局,確立了“兩心、兩帶、三片”組團式發展的中心城空間結構和“二區、T軸”為主體的面向杭州灣的開放式城鎮空間形態。按照總體規劃確定的大都市的基本框架,鎮海新城區、北侖新城區、鄞州中心區和東部新城區規劃建設步伐明顯加快,城市空間進一步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