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加關心勞模
樂子
“五一”前后,許多媒體上都有關于勞模的專題報道,勞模事跡讀來感人至深,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于勞模也關懷備至。
但也有一些不和諧的聲音。河南省勞模郭愛梅照顧39位孤寡老人20多年,晚年卻要靠社會捐助治病。郭愛梅臨終前持續昏迷,她所在工廠的領導到醫院探望,當她隱約知道了來者的身份后,斷斷續續說出了兩個字:“報銷。”郭愛梅的境遇在當地引出一個話題———關愛勞模更需要制度(河南日報4月9日)。
這不是絕無僅有的個例。據去年上海、廣州、遼寧、安徽、重慶等地一項調查統計,勞模生活狀況總體不夠理想,尤其是已經退休的老勞模生活更困難,主要集中表現在“四難”:退休工資難糊口、就醫吃藥難報銷、下崗勞模難就業、拖欠工資難拿錢。
可以說,社會一直在倡導勞模精神,學習勞模,為什么還會存在這種情況?其中一個原因是,由于企業改制和產業結構調整,勞模原先所在的企業已經不復存在,原先所屬的行業系統也被新的產業組織形態替代,而在社會化養老體系中,勞模相應的政治經濟待遇沒有明確,得不到落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社會保障體制的基礎還很薄弱,保障水平還比較低。
關愛勞模更需要制度化安排。首先是切實執行勞模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文件的規定,讓勞模不折不扣地享受應有的待遇;其次是對于改制企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銜接工作,認真檢查、督促其足額繳納養老金,保證勞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另外,對于已經退休的老勞模、自謀職業的勞模,要探索社會化管理的有效途徑,譬如落實慰問金、救助金,落實專人負責。
關心勞模,不只是褒揚他們杰出的業績和無私奉獻的精神,更需要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勞模、學習勞模的氛圍,形成勞動光榮、勞動偉大的輿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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