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煙”中含有煙堿,它是否屬于煙草部門監管范圍之內?11月7日,記者就此對國家煙草專賣局進行了咨詢。
“關于‘如煙’的問題,我們現在無法給予任何解釋。”國家煙草專賣局新聞處趙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根據《煙草專賣法》相關規定,煙草專賣品僅包括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沒有“如煙”這一產品。
“我們沒有法律法規可以對其約束。”11月9日,國家安全監管局危化司劉偉處長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只有在生產和經營尼古丁(煙堿)時,才需要領取相關的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對于使用尼古丁(煙堿)的情況,國家尚無這方面法律限制。之前,國家安全監管局相關司已向國務院申請要求增加使用方面的許可。“國家煙草專賣局已就此事和我局協調過多次,但我們也無能為力,只能說這個企業老板是對國家目前法律法規了如指掌。”
中國控制吸煙協會秘書長許桂華介紹,在許多國家中,“如煙”這類產品歸為藥品類別,屬于藥品管理局管理。如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在2002年批準了5種幫助戒除尼古丁癮的產品,其中4種產品即尼古丁口香糖、吸入劑、鼻用噴劑和尼古丁貼膏都含有少量的、有助于抵抗戒煙癥狀的尼古丁。在英國,尼古丁替代療法的產品則屬于處方藥在藥店進行銷售。在一些歐洲國家,不含煙草的尼古丁產品在藥房銷售,供煙民選擇作為戒煙產品使用。
針對這一說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辦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如煙”這一產品不屬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轄范圍。
“如煙”總工程師韓力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如煙”應該屬于衛生部管轄范圍。
昨日,衛生部新聞辦一位女士向記者透露:目前衛生部旗下中國疾控中心已對如煙的安全性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需12月底才能對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