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訊:3月8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聽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的說明。
有人說,拿破侖引以為傲的不是他的赫赫戰功,而是其主導制定的(拿破侖法典),它奠定了近代法治的基石。從1980年代制定的,到1990年代的,再到現在的,作為新中國民法重要的標志性法典,圍繞的爭議激烈而持久,也難怪會成為中國歷史上審議次數最多的一部法典。
原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保育鈞是的推手之一,他在1998年及2002年兩度參與全國工商聯就的提案,2002年更是把有關提案作為全國工商聯的"一號"提案提交兩會。
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王軼教授是草案起草專家之一,他認為,草案在不少問題上"預留了空間",因為現在凝聚的共識還不夠。所以,很多配套的法律和法規必須盡快制定,一些相關的法律應當做必要的修改,而涉及司法方面也需要出臺一些司法解釋。
草案公開討論是非常好的嘗試
物權法立法過程中將草案公開由全民進行討論,受到的關注也幾乎為新中國立法史上前所未有。盡管有爭議,但草案經過七次審議,已經基本凝集了共識。如何解讀這個過程?為什么要用這么多時間討論?
王軼:我們一定要歷史地看物權法制定的背景。從清代末年的"變法",到現在,可以說,中國處在"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這種狀態還在繼續,改革開放就是幾千年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一種社會發展嘗試。在這個背景下,對于中國究竟應當向何處去,采用什么樣的途徑實現這個目標存在不同認識,在物權法的起草中就反映出來了。我覺得這是個正常情況。
另外一個問題是,物權法本身涉及到的利益關系就非常多、非常復雜。轉型時期利益群體又出現了分化,對物權法規則設計的要求也有不同,相對來說爭議比較大。
而物權法立法過程中,將草案公開進行討論是個非常好的嘗試,激發了國民關注公共事務的熱情,我覺得這恐怕是物權法立法作為一個社會公眾事件非常重要的一個意義。當全體國民都來關注公共事務的時候,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才具有扎實的社會基礎,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對私人權利的維護必須借助對公共事務的參與才能夠落實。
保育鈞:這是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基本保障,是規范財產關系的一個基本的民事法,不明確,財產權就不好落實。的基本亮點,第一是平等保護國家私人的財產權,這個意義很深遠。第二,民營企業現在踏實了,如果不保護私有財產,民營企業就有后顧之憂,現在法律保護了私有財產,就是保護了人民群眾創業的積極性,保護了私有財產,國有財產、集體財產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這是歷史經驗的總結。
具體制度的安排
:在具體制度中,很多觀點希望物權法明確界定公共利益,以防止籍公益之名侵害私人產權。草案現時條文上如何保證?如何規定征收、征用的?怎么看待這種安排?
保育鈞:草案界定了國有財產、集體財產和私人財產的界限,一方面可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也防止私有財產受到侵犯,這樣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次序,構建和諧社會才有法制保障。公有財產需要保護,但是公有財產不能侵犯私有財產。現在特別規定了,當國家征用私有財產的時候必須給予相應的補償,這就保護了私營財產,也就是讓公有財產、私有財產大家同在一個起跑線上,平等地在陽光下競爭,這個意義很深遠。
經過7次修定審議,做了很大的改動。現在我們的立法民主,充分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
王軼:在物權法中明確界定有難度,草案最后是對補償問題等增加了規定。
公共利益的問題,我想有幾個路徑,一是由立法機關在制定其它法律過程中間進行類型化、具體化;另外就是發揮司法的作用,保障征收、征用相對人的訴訟權利,由法官在處理個案時來做出判斷。立法權和司法權要妥當配置,這樣才能讓這個法律一方面有一定的穩定性,另一方面也具有適度的彈性。
草案的預留空間和不足
:大家比較關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續期和付費問題。另外,在土地制度方面,物權法的規定似乎并沒有對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現行法律有多少突破。而在農地直接入市、宅基地流轉等方面,一些地方已經有所探索。怎么看待這一問題?
王軼:關于土地使用權期限問題,我的觀點是,這涉及到財富在國家和民間的分配,應當堅持國不與民爭利、藏富于民的原則。
現在規定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后自動續期,比早期的規定是個很大的進步。但是自動續期續多長,續了以后還要不要交費,交多少,這些問題最后沒有明確規定,這其實是預留空間。因為在這些問題上現在凝聚的共識還不夠。
應當說土地問題上沒有實質性的更改,也是為今后的改革留有空間。
對地方試點和嘗試,我覺得應該允許。對于中國這樣一個大國,過多地強調在任何問題上都高度劃一不是好事。所以允許一些地方的試驗,探索一種多樣性的狀態可能更好,也為未來形成共識做鋪墊。
物權法的意義在于奠定產權保障的法律基礎,怎么看待這與中國市場經濟建設和改革發展的關系?
王軼: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上最重要的基本原則就是自治原則,體現在物權法上就是物權神圣。當然強調物權神圣,不是說就不受限制,而是說對它的限制要有足夠充分且正當的理由。像物權法草案里關于征收的規定,就必須出于公共利益,而且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來進行。
中國的改革開放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把以前束縛生產力發展的那些不合理因素去掉。物權法就是通過明確權利的歸屬,確認和保障各種類型的權利,為市場交易關系提供基本的法律前提。
:作為研究民營經濟的專家,你估計這個法如果通過,對民營經濟以至整體中國經濟有什么影響?有沒有量化的指標?
保育鈞:對民營經濟肯定是一個極大的促進。首先是現有的民營企業安心了,也可以鼓勵更多的老百姓創業了,因為國家保護你創造的財富是你的,這是對民營企業一個很大的促進,也對國家和社會倫理道德的重建奠定了法律基礎。我們現在為什么道德標準不清楚?就是基本問題沒搞清楚,個人的權益應該受到保護,個人的隱私應該受到尊重,人權應該受到保障,我們過去沒有一個法律標準,好像是越公越高尚,越私越渺小越反動,事實并非如此。
下一步:加快民法典出臺
:草案建議在2007年10月1日實施。在中國推出新法律,執行是一個大問題,你在這方面有什么想法和建議?
保育鈞:在面對如何執行的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面對普及法律的挑戰。中國懂法律的人不懂經濟,懂經濟的人又不懂法律。現在我們花相當多的功夫來進行普法教育,讓大家都知道是甚么,還要培育一大批法官和律師。
:物權法通過以后,實施需要在哪些方面著力?如果只能以民事訴訟來解決的話,便很可能窮人沒錢提訴訟,只有富人的物權受到保護。
保育鈞:現在我還未及想這問題,我首先關注能不能通過,如果進行普法教育,然后才是執行的問題。
王軼:實施問題,一方面是有很多配套的法律和法規必須盡快制定,比如不動產登記法;另外,還有一些相關的法律應當做必要的修改,像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擔保法等,涉及司法方面也需要出臺一些司法解釋。
還有一點很重要,物權法是在今天這個背景下凝聚的共識,今后形成更多的共識或者對一些問題的認識有變化,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司法機關的解釋上,要做出一些回應,包括對目前預留空間那些地方,給予明確。
如果物權法能夠順利出臺的話,接著會馬上著手起草、,以及相當于民法典總則部分的法律,然后要加快整個民法典出臺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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