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00套經適房下月開售單身不能申購
分別位于金沙洲、同德圍、新廣從公路,
時報訊(記者田桂丹實習生李新麗通訊員穗房宣)在新社區廉租房入住后,廣州經濟適用房何時出售備受關注。
在昨日的保障性住房咨詢會上,有關人士透露,下月將開始銷售經濟適用房。首批約2000套,分別位于金沙洲、同德圍、新廣從公路。申購須以家庭為單位,單身不能申購。
預登記者趕快去填細化表格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廣州市房改辦住建辦有關人士透露,去年以來經濟適用房預登記的人數已有2萬人,目前已審核送到市級的有4000多人。這并不表示其他人就未通過審核,只是仍在進行區級公示。
據悉,廣州市的經適房將在下半年陸續出售。選房時將根據申購者的條件進行電腦打分,排出輪候次序。由于目前進行預登記的材料不足以進行打分,因此有關人士呼吁,預登記者近期要盡快到街道進行細化的表格填寫。如未進行新的領表填寫,則無法進行購房。
各街道辦事處已開始受理廉租住房保障和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已參加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的家庭需填表申請,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預登記的家庭需補充完善資料。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沒有規定截止日期。
將每季公布一次輪候次序
經濟適用房的購買采取打分輪候的辦法,市房改辦住建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后順序。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選擇購房的,申請人可挑選住房3次。
申請人選定住房后,應當當場簽訂選房確認書,并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購房合同。申請人拒絕選房的,或經3次選擇不能選定住房的,或已簽訂選房確認書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購房合同的,或取得房號后放棄購房的,視同放棄本次購買資格;放棄購買資格的,兩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購房。
離婚的要帶小孩才能申購
在現場的張女士表示,離婚時因其丈夫的房子系祖屋,孩子也由丈夫撫養,沒有分房產給她。月收入只有一千多的她現在租住著高價房。去年開展低收入住房調查情況時,她也有填表。但是她不知道可否以個人的名義申請經濟適用房。接待人士表明,雖然相關政策沒有明確規定她這種情況符合條件,但政策只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框架,很多方面的細節還有待完善。
有關人士表示,目前申購經適房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這是為確保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堅持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的原則,可以有效地杜絕同一家庭多頭占房的行為,確保公共資源公平使用。因此,單身未婚人士不能申購經濟適用住房,離婚人士也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購。但如果離婚人士有帶小孩的,即可以家庭的名義進行申購。
金沙洲還有1700套廉租房
現租房住在中山四路的徐女士稱,此前住房被拆遷后,他們家領到了4萬多拆遷補助,“這點錢根本遠遠不夠買經濟適用房,我老公現在生病,孩子在讀書,我自己只是清潔工,收入不高!毕嚓P人員答復,徐女士只要申請了低收入證,符合條件馬上就可以申請廉租房。
據有關人士透露,金沙洲還有1700多套廉租房可供應。此外,廉租住房保障面擴大,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年收入標準擴大了3000元,覆蓋更多的低收入群體。有市民以為,擴大保障面就是實物配租廉租房。對此,有關人士表示,廉租房保障方式多樣,但以發放租賃補貼為主。
其中實物配租的主要對象為雙特困戶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烈士遺屬、優撫對象、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和離職人員、轉業復員軍人、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及其他急需保障的家庭。實物配租的房源包括直管公房、單位存量公有住房、政府收購、改建的住房、新建廉租住房、社會捐贈住房及其他住房。
售價:政府不賺利潤
至于首批推出經適房的具體售價,有關人士表示按成本價、地段等因素進行核算,由物價部門會同市房改辦住建辦確定或由相關單位報物價部門審批后確定。但值得關注的是,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和單位建設的均不得有利潤。金沙洲、同德圍新社區的經適房,正是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
首付:最低可2成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可采取一次性付款、申請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或組合貸款等方式付款。據有關人士介紹,最低首付可為2成,目前各大商業銀行對經適房的按揭貸款都很歡迎。凡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購房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規定的,均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購程序
領表申請初審和公示復核公示批準并公告輪候配售通知選房后購房
申購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準;
(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侔捶扛某杀緝r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谫徺I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蹍⒓颖締挝粌炔考Y建房;
、苈鋵崈S房政策專用房;
、莶疬w安置新社區住房;
⑥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申購材料
(1)申購表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喪偶或離異的,提供相關證明。
(2)現住房證明;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或外地擁有房產的證明資料及共同提出申請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的證明資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賃合同;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和其他收入),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單位代扣代繳憑證;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及相關稅收繳交憑證。
(4)大中專院校畢業后取得本市市區城鎮戶籍的,提供畢業證書及在穗工作的相關證明。
(5)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市區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6)現役軍官、軍隊文職干部提供經市軍隊轉業干部辦公室確認的符合轉業安置本市條件的證明材料。
(7)屬烈士遺屬、優撫對象、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或離職人員、轉業復員軍人、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的殘疾人以及受到區政府以上各級政府表彰的勞動模范的,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8)家庭資產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9)誠信承諾書。
前款規定的各類證明材料,應當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
購買之后離婚不得再申購
Q: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居民家庭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哪個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申請?
A: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委托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配合調查、核實,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同時組織公示。
Q:為什么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購買或出售過房產的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或出售的時間如何界定?
A:設置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的條件,主要有以下考慮:
(1)目前公共資源有限,如果申請人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前購買過房產,說明其家庭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如果出售過房產,說明其家庭有一定的售房收入,可以自主解決住房問題;
(2)考慮到有個別家庭因特殊情況將房產出售套現應急,因此對購買或出售房產的行為設置的限制年限為5年,5年限制期過后,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購買或出售房產的時間界定辦法如下:
(1)購買預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預售契約備案登記時間為準;
(2)購買商品房現樓及購、售二手房的,以房產證上核準登記時間為準。
Q:申請人擁有祖屋,但產權共有人較多,如何計算居住面積?
A:按申請人所占祖屋份額計算面積。
Q:租住的公房(含代管房、經租房)、私房,及借住父母、親戚的住房,是否納入申購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A:租住的住房及借住的住房,不納入申購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Q: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能否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為什么?
A:一旦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登記在冊的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不能再次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因為申購時,各家庭成員已作為獲得經濟適用住房的必要條件,享受了政府的住房保障,但未婚子女因結婚需分戶居住,如新組成的家庭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Q:購買經濟適用房后離婚的,能否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A: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后離婚的,不論其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如何處理,均不得再次申購經濟適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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