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沈朝暉 通訊員袁小林)為加大對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的扶持,近日,市科技局、經委、財政局對原有的《寧波市企業工程(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作出修訂,對認定為市級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和新列入省級、國家級中心的資助金額都增加了一倍。這是我市增強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舉措。
修訂后的認定管理辦法,使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得到的政府資助額增加了一倍。其中對認定為市級企業工程(技術)中心的資助額由20萬元提高到40萬元;對新列入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和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的資助由給予補足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對新列入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資助由給予補足300萬元提高到600萬元。以上資助經費由市、縣財政各承擔50%。資助經費主要用于項目研發、專用儀器設備購置、人才培養等提高企業研發能力的平臺建設。
市科技局將每年對企業工程(技術)中心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進行排名。對建設良好的企業工程(技術)中心給予進一步支持,對建設較差的提出限期整改,經整改后仍較差的取消市級企業工程(技術)中心資格。
據悉,目前我市共有市級以上企業工程(技術)中心167家,其中省級93家,國家級6家。根據我市工業創業創新倍增計劃,到2012年,我市市級以上企業工程(技術)中心要達到500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