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盧 磊 通訊員陳紹友)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民政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發放困難群眾物價補貼的通知》精神,根據今年年初以來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的實際情況,我市決定再次增發2008年困難群眾物價補貼。補貼對象:全市城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人員和持《社會扶助證》的低收入生活困難家庭成員。補貼標準:城鎮低保對象和城鎮持《社會扶助證》家庭成員為120元,農村低保對象和農村持《社會扶助證》家庭成員為75元。補貼資金將于9月底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物價 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