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寧波市環保局對鄞州區和慈溪市兩家環境違法行為情節比較嚴重的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決定對這兩家企業分別處以10萬元和15萬元罰款。
環保部門在近期執法檢查中發現,位于鄞州區石碶街道的寧波萬得寶絲綢印花廠,擅自在廠內染色機的出水管道上安裝旁通閥門,使部分印染廢水通過閥門控制排入雨水管道,直接經總排放口排入奉化江。經檢測,偷排處廢水的PH值、化學需氧量、色度等指標均超標。市環保局責令該公司限期拆除管道上的旁通閥門,并決定對其罰款10萬元。
位于慈溪市天元鎮的寧波中瑞精密技術有限公司,設有配套電鍍車間一個,半自動電子電鍍生產線一條,該生產線于2006年7月經過慈溪市環保局審批,但至今未經驗收。今年9月26日,環保部門在現場執法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于2006年9月又擅自增建了3條手工滾鍍線,并投入生產;而且檢查中還發現,該公司電鍍車間部分地面破損,導致高濃度電鍍廢水滲排。市環保局責令其立即停止電鍍項目生產,還決定對其罰款1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