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湯碧琴)招用員工一個月以內必須要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這已經成為我市廣大企業經營者的共識。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信息,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224.7萬名職工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比上年末增長了31.6%,其中規模以上企業基本與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市屬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9.5%。《勞動合同法》實施一年以來,對企業規范用工起到了極好的促進作用。
勞動保障部門調查顯示,隨著全市勞動合同簽訂率的穩步提高,勞動合同的期限也普遍延長,從以往的以一年期短期合同為主轉變為兩年至三年期為主,勞動關系穩定性進一步增強。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勞動合同法 |